“首届中国风景名胜区摄影大展暨全球国家公园风光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纪念中国风景名胜区设立二十五周年,提高全社会的资源保护意识,经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批准,首届“中国风景名胜区摄影大展暨全球国家公园风光摄影展”活动将于2007年5月至9月在北京举行。
    一、活动组织
    本次影展由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美国大自然协会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主办,中视恒泰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承办。 
    二、征稿细则
    1、作品内容限于我国187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全球国家公园内区的典型和代表性自然文化景观(名单请参阅www.chinatvhome.com《中国影视之家》网站投稿专区)。。
2、海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参展者请登录www.chinatvhome.com《中国影视之家》网站投稿专区下载并填写两份参展表。
    3、所有作品请同时提供一张12英寸(长边)的照片和电子文件(每幅作品应是不少于30兆(MB) 无压缩的TIFF(或者RGB)格式的电子文件)。
4、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三、展览设置
  本次展览共设六个奖项:(1)最具标志性的自然景观、(2)最具标志性的人文景观、(3)最为秀美的风景、(4)最为壮丽的风景、(5)最有魅力的瞬间风景、(6)最有代表性的季节风景。每个奖项分设特级佳作、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三个等级。特级佳作一幅,稿酬1万元;优秀作品5幅,每幅稿酬3000元;入选作品10幅,每幅稿酬1000元
  根据来稿情况,主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励数额。审定委员会由7名知名摄影专家组成。2007年9月在北京举行展览活动。凡在本次摄影展中入选的作者,可收到组委会发出的展览邀请书。
重要声明
    1、本次展览不收费,不退稿。举办单位有权将入选的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和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2、举办单位在展出前,将以组委会、审定委员会的名义对所有入选作品在《中国影视之家》、新浪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3、所有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者,均视为已了解并同意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
    五、征稿时限
    即日起至2007年8月5日止(以寄到北京的邮戳日期为准)。

    六、收稿地址
  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附楼421,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 摄影展组委会
    邮  编:100835
    电  话:010-58934875
    联系人:冬薇 海利 孙铁
    E-mail:zshtmedi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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